12月3日,中女超联赛长春大众卓越女足官方宣布,对严重违反球队纪律、多次违背合同约定的球员乌日古木拉,给予停赛、停训、停薪的“三停”处罚。

《北京青年报》记者@肖赧 发文谈及此事,原文如下:
北京时间12月3日,也就是中国女足与苏格兰女足在西班牙赫雷斯进行国际热身后10余个小时,国内女超联赛老牌球会长春大众卓越女足突然通过官方渠道宣布,对本俱乐部队国脚乌日古木拉给予“停赛、停训、停薪”的“三停”重罚。从公告字面意思来看,长春大众卓越女足认定球员违背契约、挑战仲裁、因情感问题干扰球队,而实际上,这依然是一次围绕“个人利益与俱乐部利益发生冲突进而导致双方矛盾不可调和”的典型案例。至于孰是孰非,仅从一面之词是无从作出准确判断的。而事件本身的发生,也给正在海外拉练的中国女足制造了难题——如果球员在俱乐部出现严重违纪一事被坐实,那么国家队是否还能允许球员正常备战并参加比赛?
对于“三停”乌日古木拉,长春大众卓越女足列出了5大“罪状”。其涉及内容大致为:严重违反合同与租借约定;私自接触并签约第三方;对抗行业生效裁决;严重破坏球队纪律与比赛秩序;长期缺乏职业精神与契约精神。俱乐部还在公告中对以上5方面内容作了详尽的解释。
值得注意的是,此份处罚公告公布前不久,中国女足刚刚在西班牙赫雷斯与苏格兰女足进行了本期欧洲拉练行的第2场国际热身赛。乌日古木拉第80分钟替补张琳艳出场。而再往前,在中国女足客场以0比8不敌英格兰女足的国际热身赛中,乌日古木拉首发出场45分钟。可以说,作为一名有过留洋(澳女超)经历的球员,29岁的乌日古木拉是中国女足攻击线上的一个重要人选。
值得注意的是,长春大众卓越女足在公告中透露,乌日古木拉在与该俱乐部合同存续期间,未经许可,私下与国内其他足球单位签署协议,意图代表其参赛,并认为其举动严重违反了《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回管理规定》。中国足协于11月10日官方公布的中国女足最新一期集训及海外热身通知上确认,乌日古木拉来自长春大众卓越女足,意味着,该俱乐部有关球员与该俱乐部合同大概率仍处于存续期间。从逻辑和规则上来说,俱乐部如果据实处罚自己的球员,无可厚非。
至于乌日古木拉与具体哪家单位私下签署协议,公告中并未提及。但有一点值得关注,那就是球员本人在上月进行的第十五届全运会女足成年组比赛中,代表广东女足获得了铜牌。
目前,球员本人还未就此事作出回应。不过由此事件制造的麻烦,却是中国女足无法回避的。按照计划,球队本期欧洲(目前在西班牙)拉练直到本月10日才告结束,期间球队不排除继续进行其它热身赛的可能性。那么球队方面应否让乌日古木拉继续正常训练、比赛?这其实也需要球队、中国足协与俱乐部多方沟通协商后,慎重作决定。
从大众卓越女足俱乐部官方声明中有关“保留对其(球员)进一步追求法律责任的权利”的表述来看,此事虽然暂时还难辨具体是非,但事件本身已经发展到了比较严重的地步,乌日古木拉无论对此做出何种回应,双方的矛盾看起来都已经不可调和。







